各县(区)、各管理(开发)区科技、财政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推进我市科技金融结合,按照《信阳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细则》(信科〔2021〕72号),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将开展2023年度企业科技贷款贴息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标准
(一)科技型企业获得科技贷款本金核算上限为1000万元,单笔贷款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;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多笔“科技贷”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;
(二)对于获得河南省“科技贷”的科技型企业,信阳市发放科技贷款贴息比例一般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0%;单个企业单笔获得的贷款利息补贴不超过20万元。
二、认定条件
认定贷款贴息的科技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;
(二)守法诚信经营,依法纳税;
(三)企业贷款性质属于河南省“科技贷”贷款;
(四)企业科技贷款已按期全额还本付息;
(五)承诺将财政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投入。
三、认定流程
(一)“科技贷”合作银行出具认定贷款贴息的科技企业2021年科技贷款明细表。
(二)科技贷款贴息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,由市科技局在信阳市科技局官网进行公示。
(三)经公示无异议后,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贴息补助资金。市财政负责保障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内企业科技贷款贴息资金,各县财政负责保障落实本县企业科技贷款贴息资金。
四、认定时间和地点
2023年对企业2021年获得并已按期全额还本付息的河南省“科技贷”贷款贴息集中进行一次性认定和统一拨付,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。
联系地址:信阳市榕基软件园数字大厦9-10楼
联系电话: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化科 8093680
联系邮箱:xyskjjgxk@163.com
2.
企业诚信承诺书.docx
信阳市科学技术局
信阳市财政局
2023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