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请向省科技厅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、客观公正处理,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提供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。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:0371-86550957、65922508
省科技厅机关纪委:0371-86561631
附件:202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青A、青B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
2026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