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(豫科〔2018〕169号)有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(简称省野外站)建设期满验收和2025年度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考核对象
(一)验收对象:2023年、2024年批准建设的12家省野外站(见附件1)。
(二)考核对象:已通过建设期满验收的16家省野外站(见附件2)。
二、验收考核程序
验收和考核工作采取“绩效自评和现场考察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。
(一)绩效自评。参加验收的省野外站依托单位根据申报时提交的建设计划任务书,认真梳理总结相关工作计划完成情况,形成建设验收总结报告;参加考核的省野外站依托单位认真总结2025年度建设运行情况,形成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报告。
(二)审核提交。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,提交至省科技厅。
(三)考察论证。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、质询答疑、查阅相关材料、现场抽查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,重点查看平台建设条件、观测数据数量及质量、基础设施建设、科研进展、人才培养、开放共享、运行管理等状况并开展综合论证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请相关单位登录“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平台载体栏目,填写建设验收总结报告或年度建设运行情况报告,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至系统。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。
(二)相关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,严禁提供虚假材料、虚报数据等行为。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。
(三)验收考核结果将作为财政经费支持和今后调整布局的重要依据。逾期不提交报告、不配合验收考核工作的,按照验收不通过或考核不合格处理。
(四)依托单位在线填报、提交材料的时间为7月16日8:00至7月28日18:00,主管部门审核提交的时间截止到7月31日18:00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。
四、联系方式
(一)业务咨询
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371-65922508
(二)填报、提交等问题咨询
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-65974111
附件:1.
2.
2026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