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,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。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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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1日